两会学思:协商式监督 民主监督实效增强
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俞正声主席做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念的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调查研究扎实深入,协商议政成果丰硕,民主监督实效增强,团结联谊广泛拓展,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重要贡献。报告从四个方面汇报夯实工作基础情况,七个方面汇报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成绩,并对2017年主要工作做出了部署。
今年常委会报告的突出特点是用一个章节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做了论述。这是首次全面的对政协民主监督进行的理论性思考。在小组讨论会上成为讨论的热点。
一是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不靠强制约束力而靠政治影响力。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是目的。监督要树立“公、和、诚、实”理念。
二是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三者在参与主题、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现形式等方面是一致的,而民主监督更侧重于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加注重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责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改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内容丰富,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对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强化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找准存在的困难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流于现象表面,紧扣关键内容,精准聚力发力,努力从大局上、根本上、长远上提出务实批评和建议。
三是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谋划议题,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力求避免没有调查研究就笼而统之地提出意见,努力做到发言说到点子上,批评点到关键处。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中。要在平等讨论、相互尊重中形成合力,坚持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设身处地的多提建设性意见,不存旁观之心,不为敷衍之事,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四是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和政治规则。监督要真监督,监督应依章法。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鼓励敢讲话、讲真话,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逆耳之言和尖锐批评,真正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对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确保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五是要求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监督,在政治上,道德上,言行上严格自律,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将其作为完善自我,改进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正身正己、由己及人,切实当好界别群众的代表,本职工作的模范,政协履职的主体。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一个薄弱的环节。今年俞正声主席在常委会报告中专开一节进行专题论述,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上总结性的、也是一个开篇性的工作。关于如何搞好民主监督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在理论上、实践上进行探索、完善。
民进是老实党,讲真话是我们一贯的作风,搞好协商式监督,我们还要继续发扬光大。
民主监督永远在路上。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当奋发努力,置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