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表彰省级组织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民进中央印发《民进中央关于表彰省级组织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全文如下:
民进中央关于表彰省级组织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22年,民进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民进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自身建设、履职尽责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根据各省级组织工作开展和奖项申报情况,经民进十四届四十七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以下省级组织的专项工作予以表彰:
一、组织工作先进单位(8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民进吉林省委会、民进黑龙江省委会、民进江苏省委会、民进浙江省委会、民进安徽省委会、民进山东省委会、民进湖南省委会。
二、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12个):
民进重庆市委会、民进河北省委会、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民进江苏省委会、民进安徽省委会、民进福建省委会、民进江西省委会、民进湖北省委会、民进广西区委会、民进四川省委会、民进贵州省委会、民进甘肃省委会。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6个):
民进上海市委会、民进山西省委会、民进河南省委会、民进广东省委会、民进云南省委会、民进新疆区委会。
四、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2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民进重庆市委会、民进河北省委会、民进山西省委会、民进内蒙古区委会、民进辽宁省委会、民进浙江省委会、民进福建省委会、民进江西省委会、民进山东省委会、民进广东省委会、民进贵州省委会。
五、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7个):
民进河北省委会、民进辽宁省委会、民进吉林省委会、民进广西区委会、民进海南省委会、民进云南省委会、民进宁夏区委会。
六、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0个):
民进北京市委会、民进上海市委会、民进重庆市委会、民进黑龙江省委会、民进江苏省委会、民进福建省委会、民进江西省委会、民进湖南省委会、民进广东省委会、民进新疆区委会。
七、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3个):
民进山西省委会、民进安徽省委会、民进湖北省委会。
八、机关建设工作先进单位(7个):
民进天津市委会、民进辽宁省委会、民进黑龙江省委会、民进河南省委会、民进四川省委会、民进贵州省委会、民进陕西省委会。
九、电子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4个):
民进浙江省委会、民进湖南省委会、民进海南省委会、民进宁夏区委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