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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解决我省保障性住房手续问题的提案 (以西固区为例)

2019-07-10 11:39       来源: 作者:【字体: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中央在特定条件下提出的一项特定的政策,主要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直接涉及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随后经国务院同意,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近年来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较快,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省上提出,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主要对象,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成片住房困难户居住区、老城区旧住宅的改造力度,力争到一定时间,使城市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西固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兰州市政府为响应国家政策,于2008年8月28日兰州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会议通过了《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5号)。西固区自2007年棚户区项目正式启动以来,结合西固区实际,确定了西固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为全面落实2011年全省房地产调控目标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各地区要按照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历年续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的要求,统筹安排,分阶段落实,加强管理调度,确保完成全省责任目标。(数据来源于--甘建保[2012]152号文件)。西固区2007年至2014年棚户区改造新建套数15659套,总建筑面积1508154平方米,这些项目于2018年全部竣工,已交付使用。

二、西固区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西固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1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部署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要求采取边拆迁、边开工、边补办手续的方式,要求项目责任单位按照先上车,后补票的原则,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问责暂行办法,追究责任,以此保证项目实施推进。

然而在具体实施中由于拆迁问题突出,拆迁户要求还建比例逐渐增高,为维护社会群众安定,加快项目推进,解决大多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最终导致还建面积大幅度增加,设计面积远远不能满足还建面积,不得已必须增加建筑面积。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早前的项目不能符合后行的政策,之前的正常增容手续变成了后续严重问题,老项目的手续就被搁置,不能解决。

随着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新政策,关于加快城乡规划审批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5】277号),经适房建设项目手续必须四证齐全情况下办理房屋不动产。由于项目手续不能完成,导致房屋整体不予验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5年应该办产权证的住房,老百姓都住了8年了,因为前期项目手续不全,至今还没开始办理房屋产权,不能上市交易,这严重影响了百姓提高住房条件的诉求,配套商业也不能办产权,同时很多经营项目也受到限制,不能盘活资产,抑制西固区商业经济的发展。

西固区从2007年至2014年实施的2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未批先建建设手续至今无法正常办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固区保障性住房中兰储家园因在拆迁过程中困难重重,拆迁要求远远超出还建面积,为维护社会安定,不得已增加建设面积,导致建设手续迟迟办不下来;宏泽园小区建设已超过10年,入住已8年,目前仍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对此,百姓怨声载道,上访、网络投诉、市长热线等需求解决,激化了社会矛盾,社会不稳定因素逐年上升。

三、建议尽快对保障性住房遗留问题统一打包解决

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公开公正,解决问题为原则,多还旧帐,不欠新帐,切实解决好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建议省、市、区有关部门将保障性住房老项目的各类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障碍进行逐一剖析、评价,以确保项目可审批手续顺利推进。办理后续所有手续,免于处罚补办房屋产权手续,统一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盘活社会经济资源,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