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湖泊健康评估指标体系
今年两会,民进中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动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生态健康评估的提案》,建议借鉴国内外湖泊健康评估的成功实践,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湖泊健康评估指标体系。
长江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国家加大对太湖、鄱阳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泊实施生态环境修复的支持力度。民进中央认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就必须通过开展湖泊生态健康评估来找准问题,在综合评估物理、化学、生物因子以及湖泊生态系统变化对人类健康影响的基础上,分析湖泊在水量、水质、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服务功能恢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民进中央认为,当前,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修复还存在缺乏针对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的生态健康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技术方法,缺乏用于表征生态健康水平的基础数据和相关科研支撑等短板。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首先,强化指标体系顶层设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指标。借鉴国内外湖泊健康评估的成功实践,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湖泊健康评估指标体系:以物理指标评估重要生物栖息地的变化情况,包括水位变化、透明度、自然岸线保有率等;以化学指标评估生物生长的基础条件状况,包括总氮、总磷、溶解氧等;以生物指标评估生物完整性,包括重点野生动物和旗舰物种、浮游动植物、叶绿素(用于评价湖泊富营养化)、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等;以毒性指标评估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包括微囊藻毒素、重金属等。
其次,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湖泊生态监测体系发展。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研究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湖泊长期生态健康监测网,实现各部门相关监测数据的互联互通。同时将湖泊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指标纳入湖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全面“体检”和健康诊断。
再次,建立生态健康评估长效运行机制,提高体系建设水平。湖泊生态健康评估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应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将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生态健康评估工作作为相关规划的重点任务,选取具有代表性、较为成熟的湖泊率先开展试点。建设一支业务熟练的调查监测队伍,强化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统一培训、统一指导,提高体系建设水平和成效,切实为我国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