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有效供给 推进少数民族地区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提案
我省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进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一步步夯实。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三是民族地区文化的独特优势正在显现。
随着公共文化项目的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无场地、缺设施、少人员的突出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利用好这些场地设施和装备,为农村提供更多、更有效的,能基本满足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服务。由此建议:
一、补齐短板,继续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基础设施差,历史欠账多,是制约县、乡、村三级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突出矛盾。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应当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尽快补齐基础设施条件差的短板,尽快完成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覆盖任务。到目前,临夏州已经建成776个 “乡村舞台”,距离“乡村舞台”全覆盖的目标还有300多个的建设任务。据测算,每个五位一体“乡村舞台”连同土地和建设成本就需要资金60万元左右,这对于财政自给能力弱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建议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加大对“乡村舞台”、电影放映点、电视转播基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也需要省上积极向中央进行呼吁,争取将我省5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县“乡村舞台”建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进行支持。
二、做好加减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
随着农村物质条件的改善和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加快,群众对文化服务需求多元化,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但从公共文化的供给侧来看,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管理单一、渠道单一、内容单一,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做好加减法,“加法”是指要利用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设施,改变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轻服务”的状况,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公共文化产品;“减法”是指要压缩和减少不适应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议:
一是改进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模式。建议在公益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委托经营、国有民办、民办国助等多种途径,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效率,保证公共文化设施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
二是培育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在发挥好政府文化机构公益性服务的同时,建议通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和机构共同接入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三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通过改进管理模式和培育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就有可能改变目前“送文化”下乡和农民群众“要文化”服务之间存在的不匹配状况。建议建立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信息反馈系统,平衡群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需求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由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收集、反馈群众文化服务需求,由政府公共文化机构或社会组织按照需求提供相应服务,适应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四是减少和整合不适应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鉴于农村空巢现象加剧,农家书屋设在各村委会文化室,出现无人管理,无人阅读书籍的闲置情况。建议将农家书屋与村办小学合并开放,为农家书屋配备和更新的图书也一并进入学校统一管理。一方面能够满足学生阅读书籍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够保证有专人对书籍进行管理。
三、发挥特色,利用好少数民族文化和宗教的独特优势。
我省以回、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有鲜明的文化传统和特色。以藏族锅庄、河州花儿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遗产土生土长,群众喜闻乐见,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载体和独特优势。建议在对这些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同时,加大对传承人队伍的培养。利用传承人的专业优势,加强对群众自乐班的指导服务,提升水平。
甘南、临夏两州少数民族群众全民信教,宗教在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领域蕴含着有益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积极因素。建议引导发挥宗教团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扶危帮困等社会活动的同时,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正确认识宗教极端势力和分裂势力的本质,不断巩固和谐繁荣的民族关系和社会基础。
四、加强扶持,推动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方向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具有心灵手巧的禀赋。建议利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刺绣、剪纸、编织等传统技艺的培训,筛选一批具有民族特色,有一定市场潜力的项目。组织农村妇女利用闲余时间开展手工生产,支持农民组建合作社,推动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方向发展,使这些文化活动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使广大妇女成为传承、发扬特色乡土文化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加大对文化与发展旅游产业融合的支持力度。支持民间文艺团体,非遗传承人在旅游景区进行展演、展示,提高旅游景区的文化吸引力。